正面案例
2024年11月3日,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凌海农村乡道由南向北直行,由于刘某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滑并且撞到了路边的树上,车辆当时侧翻到路旁的田地里,因为驾驶人刘某某正确系好安全带,在车辆发生侧翻时刘某某并未受到伤害,此次事故刘某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属于单面交通事故。
反面案例
2024年11月6日,李某驾驶小型货车由南向西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驾驶人李某没正确系好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刹车惯性导致身体失去重心与风挡玻璃发生撞击,车辆风挡玻璃破碎,驾驶人李某受伤。此次事故李某驾驶小型货车转弯时未并让直行车辆负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因走机动车道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