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日起
将在全国铁路推广
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
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
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
可通过铁路12306
(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
开具电子发票
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
电子发票是铁路运输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购买方(可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收付款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确保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平稳过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铁集团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纸质报销凭证,同时及时评估电子发票实施情况,不断改善旅客购票体验。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办理相关业务,旅客朋友可关注“铁路12306”公告和“中国铁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内容来源:中国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