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全省深入推进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会议在锦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今年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雷锋式“枫桥经验”辽宁实践走深走实。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围绕突破制约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狠下功夫。要深化基层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县(区)司法局领导下的司法所“单独支部和所所联合支部”建设格局,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化四级体系作用发挥,市、县强化支撑功能,乡、村夯实“第一道防线”。要深化解纷协调联动,统筹各类调解资源,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凝聚调解合力。要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一体推进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全力为基层减负增效。要深化典型选树宣传,充分挖掘工作模范典型和精神典型,加强宣传力度,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校对丨房 斌 宫云龙 顾 湘
责编丨吴春芳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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