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术年会
暨首届全国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研讨会
各药学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深入推进药学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与融通创新,提高药学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药学专业产学研深度融合,2024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术年会暨首届全国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研讨会将于2024年12月5日至7日在广东广州举行。本次会议由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广东药科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药科大学
协办单位: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岭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药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医院协会
本次年会将围绕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业产业重大需求等核心议题,旨在汇聚各方智慧,聚焦产教融合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药学专业学位教育与行业需求的深度融合,共同探讨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之路。
一、请各参会代表:
扫描“2024年年会参会回执”二维码(左图),填写参会人员基本信息及交通、住宿安排等信息,完成注册报名。
扫描“2024年年会联系人群”二维码入群(右图),方便及时查收会议通知及咨询会务相关问题。
年会参会回执
2024年年会群聊
二、缴费方式:
转账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药科大学
税号:1244000045586282XM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大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675657756060
在线支付:
参会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支付会议费
注:①缴费时请务必在缴费下方备注栏里注明“药学教指委2024年年会”字样,并写明参会人员姓名、单位。②本次年会会议费收缴及报销凭证开具事宜由广东药科大学负责。会议发票为电子发票,将于会后发送至参会人员指定邮箱。③如缴费后不能参会,须于会前联系会务组处理退费事宜,逾期将不受理退费申请。
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National Steering Committee of Pharmacy Graduate Education)(以下简称“教指委”)于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交流合作的专业组织。教指委宗旨是指导协调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活动;推动我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加强培养单位与实际部门联系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教指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教指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完成教指委交办的工作,挂靠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