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致全市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花样不断,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尤其是针对师生及家长群体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少数同学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甚至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请认真阅读此信,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守住咱家钱袋子: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一)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二)冒充客服诈骗类: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款的,或者声称误开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三)虚假贷款类诈骗:先交保证金、验流水的贷款就是诈骗;网贷声称银行卡号填错需要激活的就是诈骗。
(四)虚假征信类诈骗:声称征信有问题可以消除的就是诈骗。
(五)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游戏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的一般是诈骗。
(六)充值返利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
(七)冒充公检法诈骗:说到安全账户、身份泄露涉嫌违法、通缉令管制令、公检法之间转接电话、找个封闭地方(旅馆)接受审查、要求提供银行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八)冒充领导类诈骗:微信、QQ添加好友自称是学校领导、老师,以不方便用自己名义转账,要求向指定账户转钱的就是诈骗.
(九)冒充老师诈骗家长类诈骗:一切在网络上自称学校老师收取培训费用或者要求转账汇款的,请先通过电话、视频核实对方身份!
(十)发放补助类诈骗:声称发放各类补助,但要先交钱的就是诈骗。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大量群众因骗致贫、因骗返贫,社会反响强烈。全国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惩戒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账户行为。涉及手机卡的,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涉及银行账户的,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你们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不要贪图小利,还未走向社会,便被社会淘汰,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不断有人被所谓的境外“高薪招聘”等相关信息所诱惑,不惜以偷越国(边)境等方式前往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幻想着能够一夜暴富。然而千辛万苦去到“梦想之地”,等待我们的竟是被限制人身自由,遭受挨饿、毒打、电击等惩罚;以及残害肢体,割取器官等等非人折磨。其实所谓的境外高薪工作,就是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运毒贩毒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国家反诈中心”APP是由公安部组织开发的一款能有效预防诈骗、快速举报诈骗内容的软件,通过学习里面的防诈骗知识能有效避免各种网络诈骗的发生,为信息安全筑起防火墙。
最后,再次郑重提醒同学们,如遇到涉及上述情形,请务必及时跟老师、家人确认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来源: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朱家颖
审稿:杨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