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专题学习请示报告制度

文摘   2024-06-27 16:09   上海  

党纪学习教育

       2024年6月26日下午,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在普陀校区博创楼430会议室集体参加在线学习,聆听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程静的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报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从请示报告制度谈起》。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钱海峰,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副院长黄燕出席,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程静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入手,系统梳理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的请示报告制度发展脉络。她结合高校的真实案例与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202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月3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程静强调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四个坚持”原则:坚持政治导向、坚持权责明晰、坚持客观真实、坚持规范有序。最后,她希望各位党员同志要常持“如履薄冰”之感,常怀“自我反省”之心,时刻保持廉洁奉公。

通过此次学习,创新创业学院党员同志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既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效履职的实际需要。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支部书记、院长钱海峰表示,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把请示报告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折不扣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副院长黄燕表示,《条例》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潘凡认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中发挥重要作用。


\ | /

撰稿、编辑 李倩

审核 黄燕

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金管理、赛事组织、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和指导活动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