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7号)《成都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154号)和成都市商务局公布的《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新车销售主体名单》《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旧车(除蓄电池)回收主体名单》,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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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崇州市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与购买、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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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下同)。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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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标准
新车应当符合现行有效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现行有效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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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个人消费者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
信息系统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经核验补贴资格后,取得收旧二维码。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出示收旧二维码,与成都市商务局公布的回收主体签定车架、电池回收合同,填报电动自行车注销申请表,取得新车行驶证、悬挂车牌,付款时按照相应比例直接实现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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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新车销售及回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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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受理电话
1.活动规则、补贴申领:市商务局(028)82317588。
2.新车登记、旧车注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028)82213056。
3.车辆技术要求、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市市场监管局(028)82210321。
崇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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