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问】什么情况下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身边案例】陈某向刘某租赁一套房屋用于居住,租赁期间,刘某打算将房屋出售,并将出售价格告知陈某,陈某未表态。在刘某与买家签订合同后,陈某表示自己享有优先购买权,要求刘某将房屋卖给自己,买家认为陈某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刘某咨询,什么情况下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来源:昭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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