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工作部署,2024年9月以来,滴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在我区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了年度确认。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优抚对象未完成年度确认,根据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黑退役军人发〔2021〕45号)文件要求,现对未完成年度确认的部分优抚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请下列优抚对象本人或家属60日内与滴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0467-2571590),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核查的,自公告期满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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