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营主体应当每年按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
https://bt.gsxt.gov.cn/index.html,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2.登录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sjj.xjbt.gov.cn/,选择右侧服务模块中“网上服务”,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填报。
3.微信搜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
4.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页面中选择“年度报告”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兵团”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填报。
5.个体工商户也可通过扫码进行填报。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不按规定期限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各类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被限制或者禁入;连续三年未年报的各类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1.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市场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如已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2.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年报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企业联络员尽早年报,以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咨询电话:0991-3772001
0991-4814660
0991-3965090
投诉举报热线:12315
来源/今日十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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