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二一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节1起劳务纠纷,系农民工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涉及金额人民币17.7万元,为寒冬中增添了一抹暖意。
2024年12月25日,对二二一团的张某、宋某、李某等十家职工群众来说,是个极其不平凡的日子。签完最后一份还款协议书,按下最后一枚手印后,宋某们激动地对调解员说:“17.7万元的账终于有眉目了,我们也可以安心生活和工作了,非常感谢你们。”
案件情况:2023年4月,宋某某在王某某处建筑公司从事引水工程建设工作,总计工作一年,双方约定以20万元结算报酬。然而,一年多过去了,大家却迟迟未收到这笔辛苦钱。宋某某等人找到王某某,王某某以管道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3户职工居民家中被淹为由,拒绝支付劳务工资,双方对此意见不一,矛盾加深,宋某某无奈之下,向团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解经过:团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在接到申请后,迅速行动,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一方面与宋某某交流,详细询问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与王某某沟通,确定对引水施工质量把控的标准和依据。在全面掌握双方信息后,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向李某某指出:虽然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但不能单方面认定全是工人的责任,且宋某某及他人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报酬;同时,也向宋某某说明,在工作中确实需要对质量负责,因施工质量,导致居民被淹出现问题承担部分责任也是合理的。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李某某等人以扣除部分工资作为损失,剩余工资17.734万元当场支付结清。至此,该劳务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二二一团调解员李胜英说:“民生无小事,血汗钱涉及职工群众们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未来,我们将持续优化回访反馈机制,对已受理的矛盾纠纷明确调处时限,限期内落实跟踪回访机制,对已调处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及时跟进掌握协议履行情况,确保矛盾纠纷“药到病除”不反复。”
据悉,近年来,二二一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源头化解、靶向治理,探索研究“一站到底”纠纷化解工作法。
自2月以来,人民调解室共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法律宣传60余场次,通过法治讲座授课24场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1件,涉及纠纷当事人330余人,涉及金额5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
撰 稿丨孙诗淇 郭 蕾
编 辑丨孙诗淇
初 审丨钟秀玲
监 审丨曹钰龙
终 审丨陈尚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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