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记心中 正确使用保平安
燃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
如不规范使用燃气
也会产生一些安全隐患
下面这些燃气安全知识一定要牢记
让我们一起安全用气
守护家人与朋友
如何做到安全用气?
↓ ↓ ↓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到一定浓度的燃气时,会进行报警,同时切断阀会自动切断,保护用气安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会无法监测到燃气泄漏,产生安全隐患。
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
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具,可以在火焰意外熄灭后,自动切断气源,有效防止燃气泄漏。
保持通风排烟顺畅
用气操作间应保持通风顺畅,燃具和用气设备应设置专用烟道。通风不畅,如发生燃气泄漏,气体聚集易造成燃气事故。
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燃气设备设施安装不规范,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漏气等安全风险,影响用户的用气安全,甚至出现着火爆炸等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不得使用非专用燃气连接管
燃气连接管不能被其他水用、医用等非燃气专用连接管代替。常见的专用燃具软管有橡胶复合软管和金属软管。燃具软管与用气设备关键的接口处应确保连接牢固,燃具软管与用气设备关键的接口处应确保连接牢固,定期检查是否漏气。
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应当覆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当明确安全操作要求、作业环境要求、作业防护要求、禁止事项、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等内容。
这几点也要注意
✘ 禁止在燃气管道上挂搭重物及承重
✘ 禁止在燃气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杂物
✘ 禁止使用非专用燃气连接管
✘ 禁止使用两种气源或燃料。
✔ 燃气管道及燃气连接管应有管卡固定
✔ 燃气阀门上应有启闭标识
各非居民燃气用户
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单位入户检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如何才能安全正确的使用燃气灶?
这个知识点不知道您get了吗?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怠”
不知道也不要紧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燃气灶那点事儿……
① 定期清理燃气灶
燃气灶具长期使用后,燃气灶的气孔、喷嘴和火盖容易被油污堵塞,从而影响燃气的正常燃烧。用户要定期对灶具进行清理,保证气孔、喷嘴和火盖的通畅。
② 检查维护燃气配件
连接燃气灶的燃气连接管长期使用易老化、龟裂、折断破损。用户要检查使用中的燃气连接管组件有无磨损或损坏,并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长寿命软管或金属波纹软管。
③ 营造稳定用气环境
使用燃气灶具时要注意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燃气燃烧会消耗室内氧气,因此在使用燃气灶具时必须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但应避免强风直吹而引起不完全燃烧或者熄火等异常现象。
随手乱放东西
还存在安全隐患噢!
尤其是在厨房灶台
由于靠近燃气和火源
这些东西不能乱放在燃气灶旁哦!
01
点不着火,就用打火机?
当燃气灶打不着火的时候,一些小伙伴会用打火机助燃,然后随手把打火机放在燃气灶旁,这种操作很危险,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燃气灶多次点火未燃,空气中已经积聚了一定浓度的燃气,此时如果用打火机等明火助燃,容易发生危险。
还有,打火机靠近高温的燃气灶,很容易受热发生爆炸,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和损失。
02
做菜,手机放在灶台旁?
一些朋友有边看视频边学做菜的经历,但是千万不要为了方便,将手机或者平板放在靠近燃气灶的地方。
手机里的锂电池,在过热的情况下会发生爆炸,严重易引发火灾。
03
消毒,燃气灶旁喷酒精?
酒精作为基础的消毒液,几乎家家都有。一些小伙伴总会把门把手喷一喷,外卖袋子喷一喷,公司的键盘、鼠标、工作台……喷喷喷!
酒精、花露水、杀虫剂、香水等属于易燃物,遇到火星容易发生闪燃,使用时,切记远离灶台及其他可燃物。
04
使用面粉时需远离灶台!
如果家里在包饺子、做面条,使用面粉时需远离灶台,不要随意把面粉撒在空气中,也不要让孩子在厨房里撒面粉玩,一定要注意远离明火。
另外,居家做饭或沐浴时,要提醒家人开窗通风,有燃气设施的地方也要保持空气流通,避免安全隐患哦!
燃气自闭阀是什么?
如果无法提起按钮,请您做好这“四查”:
一、查阀门
检查表前阀门是否打开,管道内是否有气;
二、查燃气表
检查燃气表内是否还有余额,是否因为欠费导致燃气表关阀;
三、查电池
检查燃气表内电池是否正常,是否因为欠电关阀;
四、查燃具连接管
检查软管连接是否完好,是否老化破损,或是有胶管脱落等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请您及时关闭表前阀门,开窗通风,前往空旷的地方拨打燃气客户服务热线报修。
燃气泄漏怎么办?
以下视频来源于
国家应急广播
如果发生燃气泄漏要注意以下几点!
# 不要开关油烟机、排风扇等任何电器
# 不要操作各种电器开关、插头与插座
# 不要在室内拨打电话,包括手机、座机
# 不要在屋内穿脱衣服
开窗通风时,动作要轻、慢,以免因摩擦、撞击等产生火花。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初审:汪兴麒
复审:张 杨
终审:孟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