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15件具体实事,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长汀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布“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矿霸”等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石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聘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行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五)在街头、火车站、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区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六)操作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涉毒等黑恶势力。
(七)煽动村民缠访闹事闹访、组织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八)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电话举报:110,0597-3262191。
微信举报:关注“长汀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
来信举报:长汀县公安局扫黑办(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16号,邮编:366300)。
来访举报:直接到长汀县公安局扫黑办或各乡镇派出所。
长汀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