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纳溪区公务员队伍结构,区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公开考试转任职位为一级科员,共15名。职位情况详见《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二、转任范围
符合公开考试转任条件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6.具有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0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试转任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资格审查。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转任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转任计划。
(三)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关于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补充公告》),待报名结束后将及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转任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转任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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