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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四、唐山市路北区第五十四中学原党总支书记佟红江为他人在择校分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问题。
2015年至2024年,佟红江担任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学校长、第五十四中学校长、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择校分班、校服订购、底商租赁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106万余元。佟红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佟红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至2023年12月,刘志奎担任安次区委农工部新农村建设指导组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3万余元;非法占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仓储项目资金30万元。刘志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刘志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杨春波担任涞源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民用爆破器材采购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回扣276万元。杨春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杨春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七、邢台市内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刘晓栋收受财物帮助企业承揽业务、申请补助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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