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名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
政务
2024-11-23 10:59
四川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第二批省级地名保护名录,包括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街巷等11大类78个地名,其中我县柳江镇、瓦屋山2个地名在列。
柳江镇始建于南宋绍兴十年(1140),初为“明月镇”。因柳江有一座圣母山,月朗星稀之时,在山顶可见一轮圆月同时倒映在场镇两边的花溪河和杨村河中,加上天上的一轮明月,可同时看见三个月亮,被人赞为“一处望三月”,“明月镇”即由此而来。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洪雅县志》载:“明月镇县西七十里”。清朝乾隆年间(1736—1769),柳江居住着柳、姜、喻三户大姓人家,为方便乡人生活,三大家达成协议:柳、姜二姓族人出资修建街道,喻姓族人出资修桥。工程竣工后,街道名为“柳姜”,石桥名为“喻桥”,以纪念三姓族人功德,在桥亭石坎旁立有《修桥碑记》,此碑于50年代被毁。清嘉庆十八年(1813)《洪雅县志》载:“柳姜场县西南七十里”。随着时间的流逝,且街道沿杨村河而建,“姜”“江”谐音,“柳姜”便逐渐被写成了“柳江”。直到1935年,民国政府在整编保甲时,柳江被设置为“柳江联保处”,此后再无“柳姜”出现,“柳江”一名得以被官方确定下来,一直沿用至今。
瓦屋山壁立千仞,高耸入云,山形状若平顶巨屋,“瓦屋”一名由此得来。宋朝大文豪苏东坡在《寄黎眉州》中写下了“瓦屋寒堆春后雪,峨眉翠扫雨余天”的瑰丽诗篇,宋代大诗人陆游在《再赋荔枝楼》中也留下“山横瓦屋破云出,水自牂牁裂地来”的壮美诗句。 南宋诗人范成大《吴船录·峨眉山行纪》记载:“岩后岷山万重;少北则瓦屋山,在雅州;少南则大瓦屋,近南诏,形状宛然瓦屋一间也。”
“柳江镇”“瓦屋山”一提起这两个名字,相信不少人都知道在洪雅。地名是一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也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负责人刘波介绍:“洪雅历史悠久,底蕴丰厚,地域特色文化种类较多,随着洪雅城市的发展和变化,许多老地名正在逐步消失,其所蕴含的文化记忆也在逐渐淡化,挖掘保护那些已经或濒临消失的老地名史料,刻不容缓。”近年来,我县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深入挖掘地名内在价值,多形式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让地名文化在洪雅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真正“活”起来。
为充分彰显洪雅地名的独特魅力,我县深入推进地名文化“五进”活动。今年来,在柳江古镇景区、县武警中队、临江社区、玉屏社区、广场社区等开展地名文化进景区、进军营、进社区等宣传活动5次。以“微地名”的形式,在九圣社区群众活动广场采用石雕方式展示我县历史文化名人田锡典故。以“微街区”的形式,在文庙社区走马巷设置北宋状元田锡牵马行走石雕画。以“固定展板”的形式,在临江社区打造1个地名文化主题社区,在田锡水景公园打造1个地名文化主题公园。
同时,还“多样化”进行洪雅地名文化宣传。利用媒体、政府官网等平台宣传洪雅地名文化,讲述洪雅地名故事,扩大洪雅地名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瓦屋山、烈士桥、复兴村、遗直书院、龙吟滩湿地公园、五龙祠、柳江镇等多个地名入选《眉州地名会》宣传品牌。刘波介绍:“为挖掘乡村地名内在价值,彰显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在瓦屋山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县级试点,已完成地名、兴趣点和道路采集上图900余条。”据了解,除此次瓦屋山、柳江镇2个地名进入省级地名保护名录外,高庙镇、止戈镇、将军镇、玉屏山、曾家园等5个地名拟申报进入市级地名保护名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乡镇、村(社区)深入挖掘本地优秀地名,摸清地名背后的故事和意义,建立县级地名保护名录。将具有本土特色,承载正能量的地名、名人、典故等文化要素通过地名文化“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强化乡村地名命名管理,规范乡村地名设置标志,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乡村地名公共品牌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黄思梅
编辑|琴子 审核|汪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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