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邀请李巧霞律师做
“新《公司法》修订要点实物解析”
专题讲座
2024年11月22日,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邀请了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李巧霞律师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新《公司法》修订要点实物解析”的专题讲座。李巧霞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六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及法律服务经验。此次讲座旨在帮助同学们深度学习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加强同学们对新《公司法》的了解。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团委书记梁贺超老师主持,共有90余名师生到场。
本次讲座李律师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讲解,分别是新《公司法》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新《公司法》对董监高责任的加强。
对于新《公司法》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方面,面对债权人的困境,新《公司法》在注册资本制度、加速到期制度、董监高的资本充实责任、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股东催缴失权制度、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在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方面,李律师从扩大股东知情权、完善公司会议决议制度、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影子董事、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禁止非同比减资等方面对于新《公司法》进行了讲解,还结合了大量案例,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具体,易于理解。
最后在新《公司法》对董监高责任的加强方面,李律师为同学们讲解了信义义务、董监高的忠实义务体现、董监高勤勉义务的体现、董监高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董监高执行职务损害第三人的责任。
李巧霞律师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诉讼经验以及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个小时的讲座干货满满,让同学们对于公司法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此次活动的顺利举办,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而且对于我院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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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排版 | 网宣部 张梓阔
校对 | 王天祎
审核 | 梁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