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乌牛第二小学(码道校区)
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永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发〔202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
(三)坚持“对象分类,招生分批”原则。
(四)坚持“以民为本,公平公正”原则。
施教区范围
乌牛街道码道社区、东蒙社区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类别
第1、2类对象一次分类录取。第3类统筹类对象依次分批录取,额满为止(同批次对象超出招生计划,以电脑派位随机予以录取)。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入学掌上通”,选择“入学服务”板块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永嘉县”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2、咨询指导
程序 | 时间 | 内容 |
符合本校招生条件学生报名 | 6月4日-7月3日(网上报名:9: 00-21:00) | |
统筹类对象线下材料补交 | 6月8日-28日(9:00-15:00) | |
施教区学生录取 | 6月29日 | |
政策照顾学生录取 | 6月30日 | |
统筹类第一批录取 | 7月1日 | |
统筹类第二批录取 | 7月2日 | |
统筹类第三批录取 | 7月3日 |
招生学校 | 招生类别 与批次 | 所需审核材料 | 备注 |
政策照顾学生 (含公民办) | 户口簿,除此之外: 第①种对象,还需提供烈士证、军人证、警官证等证件及相关单位证明; 第②种对象: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子女,需向永嘉县外侨办提供相关材料,监护人户口簿,(其他亲属、朋友作为监护人的,需要提供大使馆或公证处出具的国内监护人的合法公证证明等);台胞及其子女还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第②③④种对象,经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的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把名单导入招生系统; 第⑤⑦种对象: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照顾对象名单。 第⑥种对象:需提供申请报告、学校证明(在职)、工资发放册(近10年每年首尾和当中3个月)。 | 户口簿材料均需要提供至少3页(详细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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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 初中 | 户籍生 | 户口簿。 | |
产权生 | 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 | ||
居住生 | 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浙江省居住证》。 | ||
学籍生 (初中) | 户口簿;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 | ||
直升生 (初中) | 户口簿;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 | ||
公办 小学 初中 | 施教区 学生 | 户口簿。 | |
统筹生 第一批 | 户口簿、不动产证。 | ||
公办 小学 初中 | 统筹生 第二批 | 户口簿,除此之外: ①父母一方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最近一次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或工资册、社保缴纳证明; 父母一方为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满3年的本县适龄儿童对象,父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册、连续缴纳社保3年的证明; 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企业执照、连续在该企业缴纳社保3年的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施教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③随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我县发放的《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教师或县学科骨干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荣誉证书; ⑤父母在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的,还需提供首付发票、住建部门证明等; 5月31日之后登记不动产的,还需提供不动产证; ⑥符合《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对象,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证明、企业执照、相关职务证明等材料; ⑦有房无证对象满3年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水费电费票据(含户主信息)等原件及复印件。 | |
统筹生 第三批 | ①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工资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②在我县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登记凭证及复印件。 | ||
确需就读 对象 | 户口簿。 |
其他事项:未尽事宜遵照《永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编辑:夏陈飞
初审:戴婷婷
终审: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