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名单和开展集中培训的通知
有关单位:
经过资料评阅、笔试、面试等环节,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结果(名单附后),并将首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1日-30日,11月20日报到,12月1日返程。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二、相关要求
(一)请入选学员及所在单位,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入选学员及时扫班级群二维码入群,接收班级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培训。
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璇 0471-419224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行政事业类)学员名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值班编辑:曹媛媛 刘田 刘莹
▷排版制作: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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