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务   2024-11-14 14:53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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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财政厅按照《“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关于“坚持‘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重点支持提升执政能力、依法治省、社会治理、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效能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同时,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高效”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以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引领数字青海高质量发展。
《办法》结合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省级各部门建设需求,研究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议方案,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及绩效目标。要求省级各部门按照“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加强顶层规划和集成设计,建立健全内部统筹机制,统一开展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组织验收、绩效管理等工作。
 《办法》强调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必须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等开展集约化建设,重点支持分级分散建设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进行整合的项目,以及跨部门、跨层级共建共享的项目,推动省级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办法》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要求省级各部门主动接受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协商机制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把准专项资金投入方向。
 下一步,青海省财政厅将持续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以深化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目标,以推动破除数字化“孤岛”为导向,为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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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慧敏

责编/李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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