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东人社”微信号发布消息:我省连续20年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人社领域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增加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是2005年以来连续第20次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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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