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政务   2024-11-14 20:46   四川  


交通违法曝光台



这位兄台

俗话讲:“吃一堑 长一智”

有违法行为

就该深刻汲取教训....

可你仍抱侥幸心理

再次铤而走险

....

德昌公安

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

违法不止 曝光整治不息


无证驾驶之

01

违法人:海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德阿路段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违法人:申某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育才路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违法人:    虎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德阿路段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违法人:    安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德阿路段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违法人:   吉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德阿路段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普法链条: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败坏社会风气。无证驾驶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4、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处罚、曝光不是目的

你平安回家

才是我们的期盼

下期见


END

往期精彩回顾:

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召开

审签| 陈伟

校对| 罗娇

编辑| 罗娇

素材来源丨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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