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已至,四川甘孜丹巴县公益护农队队长刘旺还带着队员在高山峡谷猎捕野猪,他们的猎捕工作即将进入尾声,但关于野猪种群调控的讨论仍在持续。
近年来,为防范野猪危害,全国多地公开招募野猪捕猎队伍,按计划对野猪进行猎捕,以此调控野猪种群。各地护农队纷纷成立,丹巴县公益护农队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缩影。但纵观全国,护农队资金保障不足、野猪猎捕效率低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刘旺坦言,目前,国内大多数护农队都处于亏损状态。
那么,当下野猪种群调控的难点在哪?调控工作当务之急是什么?能否开展“枪猎”提高效率?野猪经检疫后可否交易和食用?更长远的问题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野猪种群激增造成的“人兽冲突”及调控方式该如何改进,为种群治理提供镜鉴?如何避免出现第二个“泛滥的野猪”?
▲12月6日,刘旺(中)和护农队队员成功猎捕到野猪
12月19日,红星新闻对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猪防控专家组成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动物学会理事长胡慧建,围绕上述一系列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专家们表示,无论猎捕与否都不应走极端,物种增减是一个动态过程,应该科学地动态调控。
▲从左至右,王洪杰,孙全辉,胡慧建
红星新闻: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野猪数量达200万头,在28个省份有分布,在其中26个省份致害。那么,目前国内野猪种群及其危害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真的已到了“泛滥”地步吗?
王洪杰:野猪危害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的问题。我国野猪危害突出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而且是在个别地方,现在有扩大的趋势。2017年,野猪危害问题已引起国家重视,当时的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这是国家层面首次组织开展全国层面的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为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种群调控工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专门成立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委员会(当时称狩猎规范委员会)。
近些年,国家一直在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过去野猪危害仅发生在局部地区,多数出现在农林结合部,大多发生在偏远山区,没有引起太多关注。现在确实是野猪数量多了,出现野猪上铁路、进城、进学校、上街等事件,这使得信息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关注。如果没有近些年开展的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野猪的危害将会更大。
孙全辉: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年国内多地野猪数量的确呈增多趋势。野生动物种群是否泛滥,主要是看某物种在该地区的种群密度是否超过环境承载量。如果只是种群增多但未超过环境承载量,就不能称之为“泛滥”。另外,对于野生动物数量,不能只关注当下状况,也要了解历史趋势,全面、客观地分析种群变动的深层次原因。
猎捕野猪是当前部分地区对野猪种群进行人工调控的一种科学举措,要警惕将猎捕野猪活动泛化和娱乐化倾向。一些社交平台上不实和过激的论调,大多是为了引流,不仅可能误导公众,也会影响野猪种群调控效果。
胡慧建:严格来说,野猪并不泛滥,因为各地并没有因为野猪增多,导致出现生态系统大波动情况。所谓的“野猪泛滥”是因为当前野猪进入人类活动区域并产生肇事事件增多了。
红星新闻:如今,网络上一些“野猪泛滥”和“喊打喊杀”的过激论调已偏离野猪种群调控的初衷。现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的当务之急是什么?
王洪杰:从试点省(区)反映的情况来看,第一,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猎枪猎捕效果最好。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正在研究解决办法。第二,现在专业猎人比较少。第三,现在使用的狩猎工具相对比较落后。一些地方甚至就是靠猎狗把野猪围起来后,由人上去拿扎枪刺杀,危险性很高。第四,需要研究开发一些切实可行的笼捕、网捕工具,以弥补猎捕工具单一、效率不高和安全性低的问题。
对地方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依法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的同时,已建立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的要不断完善相应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尽快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最大程度减少野猪等动物肇事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失和人身伤害。
▲丹巴县公益护农队成员手持长矛追击猎捕野猪
胡慧建:当前开展科学的野猪种群调查已达到紧迫的程度,因为现在野猪造成的人身伤害和农作物破坏已造成公众不安,而且该类事件还在增加,已具有一定的社会破坏性。此类调查关键是监测性调查,为野猪种群调控和危害预警提供重要参考。
孙全辉:野猪与人冲突加剧,是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和增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如何实现人与野生动物和平相处需要解决的新课题。野猪治理问题,不仅涉及野猪和当地群众,还关系到食物链、生态系统的功能,因此需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通盘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掌握野猪的种群现状是野猪科学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开展野猪种群普查,有助于为野猪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野猪种群调控有哪些难点?能否枪猎和食用?
王洪杰:现在野猪越来越多,除了缺少天敌、自身繁殖能力强,在种群调控中还有以下问题:调控手段落后。绝大多数地方都是笼捕或者网捕,效率低下、安全性差;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野猪肉不能食用,影响了群众猎捕的积极性;没有稳定的资金保障;种群调控机构或者猎捕队不适应工作需要。
建议各地积极探索高效的猎捕方式方法,能够开展枪猎的地方要创造条件开展枪猎,提高猎捕效率,尽快把野猪的种群数量降下来;从充分利用资源的角度考虑,猎捕的野猪经检疫可以出售、食用,狩猎队可以获得收益,政府也不用给予过多补助,经费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建立专业狩猎队,配备专业猎捕工具和设施,适应现代狩猎需要。
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如何避免出现第二个“野猪”?
王洪杰:种群调控的最终目标是要把超过环境容量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降下来,既能够满足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也不至于给老百姓造成过多的损失。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给同级人民政府当好参谋,提前做好致害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制定调控种群数量的实施方案。当前,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猕猴、熊、亚洲象等物种致害情况,未雨绸缪。既要采取及时、适当的调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又要保护好野猪等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环境中的一个因子,保护好生物多样性,维护好生态平衡,让野生动物在自然栖息地里正常生存,不与人类发生冲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孙全辉:在缺乏天敌且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某些鼠类、兔类和部分鸟类也可能会出现野猪这种情况。野生动物数量增多是生态环境改善的必然结果,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时,不仅要看到问题的表象,也要关注引发冲突的深层次原因。
野猪是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的具体表现。猎捕是临时管控措施,从长远看,只有逐步恢复野猪天敌的自然种群,将野猪的数量控制在合理水平,并适当扩大野猪的栖息地面积,才能有效减少野猪与人类的冲突。有关部门也要及时监测野猪的种群动态,确保狩猎活动不导致野猪种群骤然下降甚至消失。
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是要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而保护生态系统健康的终极目的是要让人类受益。面对“人兽冲突”,人类首先要采取行动,积极寻求多赢解决办法。
胡慧建:猴类、獾类、蛇类、鹭鸟类等对人类干扰会不断增多,可能会成为第二个“野猪”。我们要开展动物恢复,尽量培育出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利用竞争与捕食来压制野猪种群的发展;建立起人类活动区和野猪活动区的缓冲区,在缓冲区开展严格防控工作,减少野猪进入人类活动区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