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兴安蓝” 我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政务   2024-10-17 20:04   黑龙江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6%,重污染天数为0天,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这是我区交出的蓝天保卫战成绩单。

蓝天常在、空气常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区高位推进,精准发力,从“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记者从地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区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大气污染应对指南》《大兴安岭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度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大兴安岭地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大兴安岭地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大气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积极开展空气质量保障攻坚月专项行动,做好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

多措并举,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把防火与秸秆禁烧同部署、同落实,持续保持“零火点”战绩;对全区储油库、加油站、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液体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9个,整改率100%,超过省定80%的目标;加强柴油车污染治理,路检路查柴油车484辆,抽测404辆,未发现超标车辆;严控碳排放数据质量,3家电厂按时完成2024年度1~8月份碳排放数据月度信息化存证,提交到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提交率100%;开展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剔除注销企业,工业源由2024年二季度的200家调整为195家。9月份在国家管理平台上调整上报生态环境部;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漠河华鹏供热3台10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已完成,10月14日完成连续168小时监测,预计10月16日开展比对监测,无问题后进行在线监测验收,验收通过后提出销号验收申请,由省厅组织销号验收;及时调整划分各县(市、区)声功能区,提前2个月完成噪声法确权。

久久为功创大美“兴安蓝”,一代又一代兴安人为之努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6月我区3家电厂碳排放月度信息化存证执行率100%、问题率0%,审核上报质量较好,获省生态环境厅在2024年8月29日印发的《关于2024年二季度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表扬;获2023年度大气补偿资金477.11万元,居全省首位。


撰文:全媒体记者 陶然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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