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8号)
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
刘景国临朐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第49号)
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根据县长陈诚的提请,
决定任命:
王德平为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延明为临朐县司法局局长;
傅廷国为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佃平为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斌太为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振海为临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庆秀为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延明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佃平临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袁海涛临朐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吴艳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毕义忠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50号)
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瑛杰的提请,
任命:
王兆贵为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勤吉临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复金临朐县人民法院营子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临朐人大
编辑:潍瑜丨审核:王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