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2024年5月,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与法院等多家单位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丰县某镇某村164户农户将农田租赁给秦某某,56万余元租金拖欠三年讨要未果。5月23日,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丰县人民法院走进该村,与164户农户面对面沟通,调查核实案件,了解群众诉求,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我院联合法院对租地被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经调查核实与分析研判,该村164户农户与秦某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秦某某拒不支付租金无法律依据,决定支持起诉。
同时,考虑到164户农户平均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检察干警与农户面对面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撰写法律文书等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民之所望,检察所向。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职能的重要一环,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做好支持弱势群体起诉与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给人民交出一份厚重而温暖的民生答卷。
文:高倩
图/编辑:刘思雨
审核:赵鸿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