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罪错未成年人
分级处遇协作机制
座谈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法律是未成年人最有力的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加强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矫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召开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协作机制座谈会。
工作回顾
会上,我院副检察长徐吉童首先就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未检工作特色亮点、未检综合履职等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作出介绍,对《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作出解读,并表示建立科学完善、行之有效、配合有力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协作机制对教育感化罪错未成年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
随后,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邵会娟对当前未成年人涉案罪名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的严峻形势进行了通报。与会代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明确了各自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在交流环节,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充分交流。同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年少失管及监护缺失情况,参会人员群策群力,一致表示将立足工作职责,持续重点关注,扎实推进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罪错未成年人教育帮扶以及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等方面,参会单位纷纷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就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达成共识。
工作回顾
近年来,我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罪错未成年人,及时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工作,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行为手段、造成后果、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分级处遇方案,主动邀请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教育矫治,帮教矫治效果良好,切实降低了未成年人再犯可能性,形成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初步经验。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该《机制》,真正把罪错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打造高质量、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图片|刘思雨
文字编辑|李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