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 吴晓璐
速览八大要点:
1.吸纳近年来信披监管实践经验。强化风险揭示,披露行业经营信息,明确非交易时间发布信息,增加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相关条款。
2.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提高信披质量,防止敏感信息、内幕信息失泄密。
3.根据新公司法要求,调整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4.定期报告突出重点信息披露,细化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完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强化公司治理情况披露,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
5.减少冗余信息。根据投资者阅读习惯,调整篇章布局,优化定期报告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披露要求。
6.鉴于公司法修订已允许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作出披露要求。
7.不再强制要求独立董事对退市发表意见。
8.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部门规章可以设定的处罚金额上限由三万元调整至十万元。
【图文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