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间的沟通交流,
通过“体育搭台 经济唱戏”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将开展第五届“名城百企”运动会。
扬州市第四届 “名城百企” 运动会精彩瞬间
扬州市第五届“名城百企”
运动会规程总则
为确保扬州市第五届
“名城百企”运动会规范有序进行,
制定规程总则。内容如下:
扬州市体育局、扬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妇女联合会、扬州市工商联
扬州市体育产业商会、扬州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扬州市青年商会
2024年11-12月。各单项比赛时间由赛前补充通知明确。
(一)团体竞赛类(3项)
足球(五人制)、篮球(三人制)、排球(气排球)
(二)传统小球类(3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三)新兴高端类(5项)
台球、壁球、保龄球、匹克球、高尔夫球
(四)时尚亲子类(1项)
亲子定向赛
(一)团体竞赛类项目须以县(市、区)、功能区、行业协会和企业为单位报名。
(二)个人参赛项目(传统小球类/新兴高端类/时尚亲子类)须以企业负责人或企业代表身份报名参赛。
(三)个人参赛项目如需搭档参赛的,可在本行政区划或行业区划内自行组队。
(一)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扬州市第五届“名城百企”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协办单位配合组委会负责各单项比赛的组织实施。
(三)各单项竞赛办法另行制定,各项目比赛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四)除单项规程有特别规定外,执行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
(五)参赛单位不足3个的项目,取消比赛。
(六)单项规程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各项目比赛均排出名次,不并列。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高限排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一)运动会举行开幕式。
(二)赛事组织、比赛场地等费用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各参赛单位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来源:产业处
初审:周 林
审核:杨嬿桦
审定:宋 倩
发布:朱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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