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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19名(编内184名,编外835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6日至2007年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5年7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7月1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2023年、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5、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月12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月12日09:00-11: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1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2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月13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22: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月12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月12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5—83151200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025-83626256,83626257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025-82296293(http://jyj.chifeng.gov.cn)
2025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62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通常情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6日(不含)至2007年1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同一专业的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及专业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的信息为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相近。8.如公告和《岗位表》等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均为2025年1月6日(含)之前。对于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1月6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1月6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1)第一批次报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7日17:00;审核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7:00。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7:00。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月7日17:00至1月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第一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确认报考的岗位是否取消。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1月10日17:00前按要求申请改报第一批次其他岗位(不含被取消的岗位)或放弃报考(可参与第二批次报名)。核减的岗位计划数,将取消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条件(其他条件不变),经公示后进行第二批次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7:00。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7:00。2025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月15日17:00至1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确认报考的岗位是否取消。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1月18日17:00前按要求申请改报第二批次其他岗位(不含被取消的岗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核减的岗位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按照相关政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充招聘。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后续公告。(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并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2)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普通岗位,03代表项目人员岗位,05代表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照片(jpg格式,500KB以下)。(4)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同时,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截止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以说明。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可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因报考岗位取消而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以上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费、考务费减免,在线填写《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并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方可办理减免手续。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笔试在各设岗旗县区设置考点,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的考生在松山区考点参加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各设岗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1.开考比例: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可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地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设置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报考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俄语等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2)报考会计、校医等非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工作。除英语、日语、俄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外,其他岗位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注:英语、日语、俄语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分别使用英文、日文、俄文试卷。报考人员务于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和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1.资格复审工作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2)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7)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8)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资格复审通知)。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拟递补的报考人员。1.面试工作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面试评委专家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其中,红山区、松山区不得相互聘请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书面记录。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3.本次招聘除报考英语、日语、俄语岗位人员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报考英语、日语、俄语岗位人员面试时须按要求用相应语言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加试方式按照管理权限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1.体检工作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指定的公立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体检时,各招聘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3.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4.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5.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岗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考试之机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图片(像)、音频、视频直播等方式在网上公布、评价试题;不得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违规传播试题。(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附件:2025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赤峰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葫芦岛市2024年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葫芦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葫芦岛市财政局、葫芦岛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方案的通知》(葫退役军人发〔2024〕23号)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报请葫芦岛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面向2023年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四)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六)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七)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4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见附件1)。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周一)--1月10日(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不报具体岗位,只报岗位所属地区(考生可在“葫芦岛市直”或“本人退役报到接收县区”中选一个)。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整并打印的《葫芦岛市2024年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照片格式统一为二寸近期彩色免冠半身蓝底证件照,一式两份)、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随附上述同版照片2张(相片背面写名字)。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4.获得嘉奖(或被评定为“四有”优秀个人)的每次加1分;获多种奖励的可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条件需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后予以公示。《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准考证》用于笔试、面试等全过程,请考生注意保管。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1.笔试:具体参加笔试人员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为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3.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公示无异议的加分值”确定。根据考生报考地区不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进行排名;总成绩并列者,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高低排序;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1.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2.选岗方式。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进行选岗。先由报考市直招聘岗位的考生选岗,因个人放弃等因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选岗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市直岗位选满后,未进行选岗的考生则被划分到退役报到接收县(市)区,并从末位开始排名选岗。市直岗位选满后,进行县(市)区岗位选择。现场选岗时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开始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及后续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人员聘用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到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系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2.考生选择参加本次招聘,即视同认可本公告、并保证严格按照此公告执行。3.考生从报名到公示(笔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能够接听,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5.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符合《关于印发2024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方案的通知》接收安置范围的,并有报考事业单位编制意愿的,可向退役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对符合接收安置条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可申报参加下一次事业单位招聘。1.报名人员范围、资格审查、加分审核、岗位选择等,可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429-33730262.笔试面试考试事务,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29-3151629(https://ksbm.hsrsksy.com.cn/)
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黄石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详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石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PDF、PNG)。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1.报名: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8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1月8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资格审查: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9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3.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10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4.打印准考证:2025年1月16日9:00至1月18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详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2.本次考试学科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具体参考目录名称可在省人社厅相关下载中查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xgxz/)。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告。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确认的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1月14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1.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2.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3.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调整情况。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调整情况;达到2:1但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8:1的,根据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入围人员除需按要求提供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由退役登记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的《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资格复审认定表》(表样见附件4-2)。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可咨询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14-6586728。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专栏查询。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均含市域内外),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加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1)。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947。《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附件:1.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4.关于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4-1.报考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4-2.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资格复审认定表在新岗位再立新功!
2024年9月9日,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关于2024年驻沈省(中)直单位接收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选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今年接收转业军官的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同时公示了拟录用人选。
在这次考试中,军转之翼平台“戎转教育”培训的团职学员再创佳绩,不仅包揽前十名,而且71分以上的前23名学员有19名霸榜!分别取得了第1、第2、第3、第4、第5、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2、第13、第14、第16、第18、第20、第21、第22、第23的骄人名次!学员中有16人被省直机关录取,占总录取人数的57.1%!
团职申论: 张*静 87 状元
团职申论: 刘*旭 80 榜眼
团职申论: 盛*飞 79.5 探花
团职申论: 李*婷 79.5 探花
团职申论: 杨*明 75.5 第5名
团职申论: 黄*涌 75.5 第5名
团职申论: 王*福 75 第7名
团职申论: 门*威 75 第7名
团职申论: 张*峰 74.5 第9名
团职申论: 陈*希 74 第10名
闫老师
全国实战派申论名师,从事申论教学10余年,“申论无难题”首倡者。独创“五步审题、四步解题、三步成文、三维分类、七层阅读”等申论学习方法;创造性提出“猜题找点、多维联想、要素拓展、三三延伸”等答题模式。方法简单直接有效,深受考生喜爱和追捧。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讲得好不如教的好”的理念,一直以提升通过率为第一目标,帮助众多考生取得高分,敲开公职梦想之门。
2025年辽宁军转申论、公基培训开始报名
咨询张主任,电话:18109880577(微信同)
在2021年“戎转教育”军转干部培训班上参加申论培训的学员中,他们的成绩是这样的:
其中:
6名团职参试学员申论成绩平均84.07分!一人以87.8分的高分荣获团职申论第一名!
18名营以下参试学员申论成绩平均76.34分,一人以85.7分的成绩荣获营以下申论第一名!
团 职:孙*大 87.8 状元
营以下:王*伟 85.7 状元
在2022年“戎转教育”军转干部培训班上参加申论培训的学员中,他们的成绩是这样的:
军转之翼平台“戎转教育”培训的团职、营以下学员再创佳绩,实现了历史上全部上岸!
团职:斩获申论第一名、第二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十名的好成绩!7名团职全部上岸,上岸率100%!高出全体团职上岸率47.4%近53个百分点!
营以下:斩获公共基础知识第一名,申论普遍取得较好成绩!8名营以下学员6名上岸,上岸率75%,高出全体营以下上岸率34.8%近41个百分点!其他2名学员也获得较高分数,分别被市直机关录用!
团职申论: 谷*鲲 87.5 状元
团职申论: 赵*永 84 榜眼
营以下公基:赵*乐 96.12 状元
2023年,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省直考区安置转业军官考试成绩及驻沈省(中)直单位接收转业军官拟录用人选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今年接收转业军官的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同时公示了拟录用人选。在这次考试中,军转之翼平台“戎转教育”培训的团职学员再创佳绩,申论成绩81分以上的学员10名,分别取得了第1、第3、第4、并列第5、并列第5、第7、第8、第9、并列第11、并列第11的骄人成绩,共有10人被省直机关录取!
团职申论: 张*鹤 87.5 状元
团职申论: 薛*冰 85.5 第3名
团职申论: 张*卓 85 第4名
团职申论: 吴*勇 84.5 第5名
团职申论: 张*臻 84.5 第5名
团职申论: 胡*生 84 第7名
团职申论: 聂*波 83 第8名
团职申论: 高*健 82.5 第9名
团职申论: 徐*磊 81 第11名
团职申论: 李*波 81 第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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