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
《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
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
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帮助解决网络经营主体
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进一步激发
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
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提升能力,创新发展”三方面总体要求,提出充分发挥平台流量机制作用,通过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明确平台流量规则、提升流量供给精准度、提供流量配套措施、完善流量评估机制等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并对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创新特色经营主体流量扶持、重视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鼓励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流量扶持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支持整合区域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对接平台等方面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下一步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意见》落实
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引导
积极推动流量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