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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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强调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强军兴军事业。强调要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强化政策扶持,着力提升教育培训质效,精准高效做好服务保障,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组建5年多来,全省共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139场,提供岗位119万个,新增退役军人就业10.15万人,为5000多名退役军人争取创业担保贷款7.6亿元。全省军创市场主体达12.66万个,吸纳就业42.1万人,年缴税50.7亿元。
云南省的做法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统筹部署安排,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专门对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工作作出批示,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全国首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连续2年将新增退役军人就业目标任务纳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内容和全省综合考评内容。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以“提速提质、精准安置”为目标牵引,持续优化完善“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政策措施,高质量完成2000名转业军官、近两万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第30年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完成年度转业军官安置任务。联合财政、人社、教育、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等39项政策措施,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保障退役军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普惠基础上优待”的就业创业政策。
第一,抓教育培训体系构建。充分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打造新时期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主阵地,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相继成立11所退役军人学院、优选认定4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择优认定248家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构建起资源融合、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等全方位教育培训服务,5年多来全省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5万余人次。
第二,精心组织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倾力打造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链路,以开展“戎耀云岭”适应性示范培训为牵引,无缝衔接欢迎仪式、政策宣讲、就业形势分析、心理健康调适、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就业及培训意向收集、技能培训推介和专场招聘等活动,为参训学员提供角色转换、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为他们顺利实现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围绕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战略部署,聚焦茶叶、咖啡、文旅等重点产业,举办“戎耀云岭·红星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班,突出需求导向,以开发优质岗位为先导,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着力提升供需匹配度,为重点产业和企业持续输送紧缺人才,助力退役军人投身云南经济社会建设。
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精准化、精细化做好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在工作中重点在3个方面下功夫:
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局面。
比如,昆明市积极探索建立了“军政企+高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昆明模式”;
玉溪市助力退役军人创办鲜切花生产销售企业,发展合作基地800多亩,建设处理车间4500多平方米,带动花农800多户,增收1600万元;
楚雄彝族自治州聚焦姚安县花卉种植、双柏县菌类加工、南华县豆品制作等县域特色,累计培育军创市场主体6640家,吸纳退役军人就业5895人,年纳税额超2.2亿元;
大理白族自治州积极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围绕“康养旅游”“绿色蔬菜产业”“核桃”“银器”等特色领域就业创业,推动军创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全省退役军人在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中,以占全省市场主体2.2%的数量,取得了12%获奖项目的优异成绩,充分凸显了退役军人在创业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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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国家所需、市场急需和个人所长,突出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设置实用性强、就业率高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加强“政、校、企”合作,持续推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努力实现“结业即就业”的目标。
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权威推荐+自主选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特长,引导退役军人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就业;积极推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兵教师”“兵城管”、消防员等定向招录工作;实施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专项招录。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城乡融合发展、东西部对口帮扶等,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已签订的南部六省(区)跨区域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合作协议落实落地,促进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
多措并举推动军创企业提质增量。持续深化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军创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一企一策”台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退役军人战友情为纽带,激活人脉资源,延伸招商招才触角,鼓励更多退役军人到云南创新创业;积极探索创新成立就业创业促进会、用好创业扶持政策、争取贴息贷款、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实施军创企业提质增量三年行动。
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化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实时开展数据交换,实现退役军人就业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困难帮扶、社保缴纳、创业贷款发放等相关数据实时调阅、动态更新,各项事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实际举措。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度重视、格外关心,强调要做好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的集成度和规范性,我们军地25部门统一认识、密切协作,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报经省政府同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夯实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底座。
二是凝聚军心士气、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退役军人是昨天的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明天的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不仅对退役军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也对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云南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行动和创新举措。
三是助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多得的人力人才资源。制定出台《若干措施》,就是为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服务水平,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投身“三大经济”建设主战场,鼓励创新创业,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强边固防中担当作为,助力他们实现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成功创业。这既是广大退役军人的期盼,也是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若干措施》是云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框架性政策文件。具体内容有5个方面22条。
一是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若干措施》中在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聘)、国有企业招录(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到中小学任教,鼓励民营企业优先招用退役军人,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和基层治理,公安辅警、应急救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优先招录退役军人,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若干措施》围绕开展适应性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创业培训、支持学历提升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办法,明确适应性培训工作由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解决以往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培训经费难筹措、人员难集中、教学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三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目前全省退役军人共创办市场主体12.66万个,吸纳就业42.1万人。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带动更多就业,《若干措施》从建设就业创业园地、落实金融优待、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强化创业指导五个方面提出了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要求。特别是在税费扣减方面,我们得到了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云南省按照国家授权的最高幅度确定云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三税两附加”扣减标准,减轻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负担。目前,国家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为对象的多个税费种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在定额限额内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最多可享受3年;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相应税种;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明确基层部门要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类渠道,实现对系统内已登记的未就业退役军人100%联系到位,对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要把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职能作用,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能力。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工作落实,《若干措施》中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把退役军人就业纳入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要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按规定享受高考照顾加分、高职招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及专升本免试、硕士专项单列等政策。同时,结合“一年两征”的工作实际,从2024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分秋季和春季2次进行,满足不同时段退役士兵升学需求,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学费减免及助学金的申领、发放管理。组织高校及时办理手续,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保障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教育资助应助尽助,切实保障退役军人教育权益。
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始终把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摆在突出位置,精准施策、综合发力,促进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充分就业。
一是协同制定《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待遇。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打通“兵教师”通道,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
二是今年5月,我们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举办首届云南省2024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1000余个,52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场求职。
三是推荐高校有关专家担任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围绕情况摸排、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创业指导等综合施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充分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好教育系统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搭建服务平台,全力做好云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为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积极配合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把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省工商联机关连续多年接收退役军人,并通过切实精准有效的安排,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工作转岗、事业转型、人生转轨”,目前机关在职人员中,退役军人的比例已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省工商联的示范引领下,各商协会也积极吸纳退役军人,目前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中,有三分之一的党务工作者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已经成长为工商联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二是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2021年省工商联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签订了《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厅际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省工商联积极加强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合作,共同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今年10月,我们共同举办了“戎耀云岭·云南省退役军人秋季专场招聘会”,积极推荐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等20家云南非公“百强”企业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签署了就业合作协议。在省工商联的动员下,全省工商联系统积极参与退役军人招聘活动,今年大理州工商联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办了2024年退役军人春季专场招聘会及金秋专场招聘会。广大民营企业也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在2024年省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中,参与调研的1158家民营企业共吸纳重点群体就业22075人,其中,退役军人328人,9.9%的民营企业主动招聘吸纳退役军人。
三是加强金融支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发展。省工商联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创业工作,充分利用“贷免扶补”政策,全力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金融支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全省工商联系统“贷免扶补”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45人,发放贷款1100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工商联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我们出台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2024年新修订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联合23个省直单位出台“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这些政策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落实好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政策,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二是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首次创业,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依法申报纳税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享受税费扣减优惠政策。四是退役军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符合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直在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统筹推进失业退役军人登记业务,截至11月底,全省共有12.02万名退役军人登记就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数逐年下降。2024年1-11月,共有7767名退役军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多渠道助力退役军人就业。积极对接有重点群体用工需求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线上线下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各项招聘活动,加强对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性岗位推荐和针对性政策引导。广泛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搭建网络招聘专区,举办专场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覆盖面,多措并举促进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充分就业。其中“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期间,退役军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756人。
二是激发退役军人创业活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缓解退役军人创业资金压力,退役军人可申请额度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中,退役军人以企业法人的身份可最高申请5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3000万元的抵押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1千万元抵押贷款。2024年1-11月,共向453名退役军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1亿元。
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方面,人社部门坚决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积极为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健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编制印发《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将“保安员”“消防员”“森林消防员”等多个符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工种范围目录达到937个。
二是支持成立各级退役军人学院。继云南退役军人学院在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成立以来,目前,全省已有昆明、玉溪、大理、保山等10个州(市)依托技师学院和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成立了退役军人学院,为退役军人提供示范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三是支持退役军人就读技工院校。针对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学技能上技校的良好氛围,鼓励退役军人就读技工院校,掌握一技之长,从而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创业,着力稳岗位、保重点、提技能、优服务,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内容综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郭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