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后,依当事人申请依法组织开展侵权赔偿行政调解工作,根据调解结果进行违法行为综合评判,并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送法院审查,由法院对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作出司法确认,让行政调解协议得到法律的强制性保护,使权利人免除“后顾之忧”。
对直接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在诉前和诉中阶段,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直接导回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庭外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的情况,引导当事人依法终止诉讼程序。有效推动行政司法双轨高效衔接,助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高效化解。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新机制在东北地区率先把行政机关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程序,通过该机制,调解协议在经过司法确认后,便获得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提供了一条具有法律保障的新途径,既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又补齐了行政调解无强制力的短板。
传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在行政投诉举报和司法诉讼“双线维权”时面临着成本高、周期长、效益低的问题。而行政与司法部门因职能不同、缺少互认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政和司法资源的重复和浪费。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新机制,鼓励双方通过和解方式减轻危害后果,最大限度优化权利人多元维权途径,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达到息诉止争的目的。有利于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惩教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审慎包容实施行政处罚,让当事人主动接受,积极改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行政治理效果。
下一步
大连自贸片区将充分发挥
行政司法协调联动机制
不断深化行政司法合作创新
以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
作为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点
以点带面,形成行政司法保护合力
进一步提升大连自贸片区
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