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例:
2024年11月4日,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举报线索,一辆渝DNXX6S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线索后,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驾驶人马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于2024年11月4日8时39分许驾驶渝DNXX6S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夔州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马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三)短信举报。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