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
一起网约车加价
拒载等违法行为
11月19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五大队接到市民通过“12345”热线来电反映:11月17日,该市民通过滴滴平台乘坐网约车,驾驶员到达上车点后要求加价,市民拒绝后该驾驶员不准市民上车,现市民要求查处网约车驾驶员拒载的行为。
副大队长杨坤武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通过大数据调查被投诉车辆的相关信息,安排执法人员在港口、车站、码头对违法车辆进行排查。
11月21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徐振、何登辉、袁万荣等4人在奉节县高铁站车库处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该网约车。执法人员截停该车并逐一出示了执法证件。检查发现车上有乘客1名,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奉节县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被投诉网约车辆进行扣押并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市民。
执法人员温馨提示广大乘客: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安全保障,出行时应在正规平台选择合法正规的营运车辆,切勿相信陌生人的招揽,自觉抵制“黑车”;平时遇到非法营运车辆时,可以保存相应证据,比如车牌号、支付凭证等,及时拨打(023-56554299)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作者:匡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