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专”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防治水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他们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分析水害情况、制定防治措施等关键工作。
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专用探放水设备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重要工具,必须满足探放水作业的需要。这些设备应专用、管理到位、操作熟练,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探测。
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由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探放水作业合格证的人员组成。他们负责实施探放水作业,包括钻探、物探等,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直接执行者。
二、“两探”
物探
物探是一种利用物理手段探测地下地质情况的方法。在矿井防治水中,物探主要用于探测采掘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如含水层、断层、陷落柱等。物探具有探测范围广、成本低等优点,但探测结果可能受到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钻探
钻探是一种直接获取地下地质情况的方法。在矿井防治水中,钻探主要用于验证物探结果、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富水性、水量等情况。钻探具有探测结果准确、可靠等优点,但成本相对较高。
在实施钻探时,必须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程序,确保探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钻探作业结束后,还应严格按封孔标准执行钻孔封孔质量,以防止钻孔成为导水通道。
三、“一撤”
发现有透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透水征兆(如工作面挂汗、挂红、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同时,应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分析原因,研究科学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