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家事业单位、国企公开招聘!

民生   2024-12-01 06:01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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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自主招聘

17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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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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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 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满2年)3人、高校毕业生8人,具体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是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文物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全区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及科学研究;文物信息资源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建档立卷、宣传发布;开展全区长城资源调查、保护研究;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是全区唯一一家具有团体考古领队资格的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7日(不含)至2006年12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招聘报名开始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发布招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及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网站(网址http://exam.nmcyrl.com/)公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exam.nmcyrl.com/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考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7日9:00—12月9日17:00进行报名。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2月10日14:00—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17:00进行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2月14日14: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列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此次考试不进行收费。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接收招聘重要事项通知。

(二)资格初审

(1)第一阶段招聘单位于2024年12月7日9:00—12月9日20:00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0日14:00—18:00对第一阶段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聘资格。第二阶段招聘单位于2024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20:00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4日14:00—18:00对第二阶段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指派专人与考试机构专人共同负责完成。《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0:00—12月22日9:00。

六、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1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测试》

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试卷提供类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7.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共同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100分)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100分),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2.应聘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60分钟。

5.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拟聘用人数,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考试机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应与拟聘人员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自主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自主招聘笔试、面试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自主招聘考试无关。

(四)自主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本次自主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十二、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68139

咨询电话:0471-4923383 0471-496113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2576561、4599538转分机号28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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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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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包头市

“事业编制企业用”引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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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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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集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包府办发〔2023〕78号)规定,包头市决定采取“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为市内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条件

(一)引进计划:围绕包头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本次计划为8家企业引进28人,其中硕士18人、本科10人。

(二)引进条件: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含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具体岗位情况和引才条件见《岗位表》。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13日17:00。

(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请于报名期间登录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企业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须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阶段至今的所有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上传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若国(境)外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材料均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17:00。用人企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四)面试考察。用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具体事宜以各用人企业解释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属包头市内企事业单位的须由现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进行面试。考察结束后,用人企业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五)确定编制。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包头市委编办为用人企业引进的人才锁定编制,核定到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到企业工作。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工作岗位,服务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在企业工作服务5年。同时,引进人才、用人企业与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第二学位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考核管理。在企业工作期间,保留引进人才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编制所在单位保管,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业和编制所在单位共同负责。服务期内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培养使用,鼓励支持创新创造。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才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引进人才不服从企业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3.引进人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4.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由企业将相关情况报编制所在单位依法终止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所占编制。

(二)待遇发放。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薪酬由用人企业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用人企业标准由企业缴纳。

(三)岗位保障。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由编制所在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四)期满待遇。服务期满,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并予以资助,同时为用人企业增设一定比例推荐名额;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计入工龄,工作业绩可作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政策咨询电话:

0472-6169073、6169072;

0472-5619253、5619254。

政策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岗位条件咨询,请联系各用人企业。


附件:2024年下半年包头市“事业编制企业用”引才岗位表.xlsx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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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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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20名。详见《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高层次人才: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③海外留学人员需满足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含)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紧缺急需人才:①报考医疗单位人员,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同时需持有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等;②报考教育系统人员,可放宽到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国(境)外人才,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①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②因医疗专业考生需满足取得执业医师证、临床工作经验等条件,年龄要求适当放宽。故报考医疗单位人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sgqrcyj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日9:00—12月10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考生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留学人员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证明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并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经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

(三)面试

1.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区属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均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递补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谈话了解、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因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于接到体检、考察通知电话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体检,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考察,否则取消体检及考察资格。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将拟引才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等媒体平台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原则上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有序选派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挂职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

(三)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四)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应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五、其他事宜

(一)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人事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引进人才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由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8712365   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87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附件:附件 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9日




包钢(集团)公司2025年

新员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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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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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促进鄂尔多斯市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物证检验中心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专业技术岗01主要负责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研制开发刑事技术专用器材和检验试剂,承担全市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物证检验鉴定及其现场勘查工作,培训全市公安机关警务技术人员,打造全区一流物证检验机构;专业技术岗02主要负责公安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升警务效能;专业技术岗03主要负责全市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04主要负责全市法医病理损伤、法医物证、DNA、毒化、微量物证、痕迹、刑事照相、指纹、枪弹、文件、爆炸等检验鉴定工作等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技术岗01、专业技术岗02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博士学位(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岗03、专业技术岗04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年龄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4年12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7:30,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1.专业能力测试

  本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岗03、专业技术岗04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专业能力测试进入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主楼629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01、专业技术岗0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专业技术岗03、专业技术岗0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考生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公安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和进入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体检中需回避而未回避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包括最低合格分数)的人员中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将在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到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向鄂尔多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为其列编注册。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引才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477-8582022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217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7日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为进一步夯实师资队伍,推动教育事业迈入新发展阶段,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内蒙古艺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和管理服务人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坐落于美丽青城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也是全国八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2015年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2023年进入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新华和云谷两个校区,有12个教学单位和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和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6个本科专业。有自治区级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

建校67年来,学校扎根北疆沃土,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就,产生一批高水平的艺术成果,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积极开展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8名,其中专任教师23名,管理人员5名。详见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1129日(不含)至20061129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信息表》),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研究)方向、资格等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731,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7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部分岗位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相关工作通知或公告将在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官网(网址https://rsc.imac.edu.cn)、内蒙古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上发布。招聘流程示意如下:


 


五、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一)网络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s://rsc.imac.edu.cn)。

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官网,点击首页“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图标,进入招聘专栏查看相关信息,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报名注册登录,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报名、初审、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11291210日下午5:30(注:此时间段内,有应聘意向的人员可注册登录进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随时提交审核。逾期不可注册)

初审时间:202411291212日中午12:00(注:此时间段内,已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的人员可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可根据审核结果意见及自身条件改报其他符合的岗位逾期不可再提交审核或改报)

缴费时间:202411291213日晚上12:00注:此时间段内,通过初审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逾期不可再缴费)。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输入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其中,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需上传的材料清单、说明及参考模板见附件2。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如无专科则从本科填起),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

学习经历:填写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的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就读学校、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专业(研究)方向、学位名称(须严格按照学位证上的名称填写),及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和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概述、是否列编聘用(事业编制、参公或公务员)。已被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名称。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未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报名。

2.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界定不清的,我校将及时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可改报。

(三)网上缴费

1.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费为120元(笔试每科50元,共2科;报名费20元);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免笔试,只交报名费20元(详见《岗位信息表》)。

2.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的不再退费。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考务费,这四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减免及退费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须参加笔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笔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2科,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或报考岗位相关知识,详见《岗位信息表》。

5.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按照2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请应聘人员报名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线下考核)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联系音乐学院进行专业水平考核,于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未通过专业水平审核的,取消其面试(线下考核)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47118833

七、资格复审

1.应聘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我校将合理安排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为外地应聘人员提供便利。

2.资格复审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线下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管理岗和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进行面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进行线下考核。

(一)面试(线下考核)

1.管理岗采取现场回答指定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

2.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

3.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进行线下考核,满分为100分,将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展示)、试讲(或说课)、答辩、业绩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成绩加权计算方法见《岗位信息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或者合并进行线下考核,考核时间、时长及相关要求在考核前公布。

对于分步进行考核的岗位,如先进行的环节所得分数与后续环节的满分(后续环节的满分=100×后续环节所占权重)之和达不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4.进入面试(线下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线下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相应资格。

5.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面试或线下考核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的面试或线下考核成绩须达到我校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管理岗的应聘人员,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线下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见相应公告和《准考证》。

(二)总成绩合成

1.管理、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线下考核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范围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

1.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加试通知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1.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确定。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情况等导致考察结果不实的,经我校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2)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我校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聘用到放宽条件招聘的岗位,《岗位信息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在我校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十二、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21493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1-3679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11.27.xls

附件2:需上传材料清单、说明及参考模板11.27.doc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11.27.pdf

附件2:需上传材料清单、说明及参考模板11.27.pdf

附件3:关于“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说明.doc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简章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为做好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演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或内蒙古自治区生源(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7.年龄条件:低音马头琴、女主持岗位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11月29日以后至2006年11月29日以前出生),其余岗位年龄为18—40周岁(1984年11月29日以后至2006年11月29日以前出生);

8.学历条件:主持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播音主持本科及本科(包含本科学历)以上学历、其余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包含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专业要求

报考乌兰牧骑演员均要求一专多能,除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之外,还要掌握至少一种除应聘岗位专业以外的其他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类(以上副专业展示时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同等分数条件下,近五年之内获得过自治区级(包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赛事奖项获得者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邮箱号:wywwfybhk@163.com)形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2.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8:30 —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二楼文艺科,联系电话:0479-7528115、15148668518(梁晓红)、13664790045(刘韵涵)。

4.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五年之内获得过自治区级(包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赛事奖项的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线上报名人员须考试前3天携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报名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0)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8.准考证领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通知后的指定地点领取(电话方式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视为自动弃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将取消录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因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方式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 

(1)《考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

3.考试内容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主专业技能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试人员均参加主专业技能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主专业技能测试占80分、“一专多能”测试占2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主专业技能测试(满分80分)

声乐类:自选演唱一首作品(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唱(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听音(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舞蹈编导类:基本功测试(20分,其中不少于2种技术技巧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作品展示(3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现场编舞能力测试(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器乐类:自选演奏一首作品(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视唱(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主持类:主持展示(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现场即兴发挥(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音响调音师类:现场按照评委要求进行调试(音响由招聘方提供,迈达斯M32调音台)。熟悉掌握音响器材的现场布线、安装、调试工作;按照指定音响场景进行布置、调试(60分),现场应变能力(20分),限时15分钟以内完成。

灯光师类:现场按照评委要求进行调试(灯光由招聘方提供,YPL ROC8000调光台)。熟悉掌握灯光器材的现场布线、安装、调试工作;按照指定灯光场景进行布置、调试(60分),现场应变能力(20分),限时15分钟以内完成。

主专业技能测试中视唱、听音、视奏曲谱和舞蹈编导、主持即兴发挥、音响调音、灯光操作能力测试命题由现场抽签确定。

“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考试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个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将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4.其他事项:

(1)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2)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3)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将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活力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发布。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人员需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活力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布。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所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届时根据考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6.弄虚作假的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最后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活力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包含双休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二连浩特市人社局备案。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二连浩特市人社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所聘岗位。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档案材料的,不予聘用。 

5.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构成上述不得聘用的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按照相关规定,为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招聘演职人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7533383(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0479—7531519(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组)  

                0479—7512150(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后附:

附件1:《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二连浩特市2025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1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本科生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截止2025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在规定日期内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考生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4.同一岗位评估认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引才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5.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网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21005。

四、其他

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

3.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用)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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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包头人社、石拐区人社局、包钢集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艺术学院、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奔腾融媒

编辑:许玉娇

校对:马彦

初审:石政勇

审核:田昌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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