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补贴标准
消费者通过新车销售门店回收旧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购车交易发票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于交回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补贴不超过600元。每交售1辆旧电动自行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电动自行车。
02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通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建立的回收网点交回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贵州省辖区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且按规定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的给予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03
参与方式
符合补贴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提交旧电动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信息、云闪付交易截图,购车发票等),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在完成相关手续后,补贴款项将直接划拨至消费者填报的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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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到账时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审核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来源 | 多彩贵州网、贵阳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