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任务要求,推动全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走深走实,11月7日,省司法厅召开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暨第三季度安全稳定分析研判会。各市(州)司法局社区矫正负责人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代表民警参会。
会议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与执法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依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积极运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要聚焦平安青海建设“两年成效显现”目标,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执法监管、教育帮扶、执行监督、基础保障和能力建设质效。要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常态化开展点穴式随机检查,开展案件评查、定期抽查、联合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司法厅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考核奖惩和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派驻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上,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各市(州)司法局主要领导汇报了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代表民警对《工作方案》《管理办法》等做好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