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巴彦分校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呼吁广大青年共同守护野生动物,我校荣幸邀请到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系其乐木格老师为我校全体师生授课。
其乐木格老师通过举例说明生活中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方式,重点向师生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态环境案例向学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法条在案例中所发挥的指引和作用。
授课现场解释通过分析捕捉野生动物的事件,解答现场师生问题,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对人类的重要性,同时教育引导学生要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通过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把法律法规送到学校门口为学生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让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带动大家学法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供稿:王宇尘
图片:史艳萍、董建华
编辑:唐佳鑫
初审:王宇尘
复审:常国文
终审:孔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