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文摘   2025-01-23 17:56   辽宁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与气象部门分析研判,1月25-26日,我市中层回暖,地面弱气压场,扩散条件再次转为不利,预计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到重度污染水平,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2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及管控要求,重点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加强重点涉气企业监管,按照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方案,督促企业逐条、逐项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实现减排效果可量化、可考核。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于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移动源管控。公安、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区域内的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严格查处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除城市保障车辆外,主城区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作业。
三、秸秆焚烧管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焚烧秸秆,严密组织现场督导巡查,对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依据《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并按要求扣缴生态补偿金。各县区政府要强化秸秆焚烧管控网格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的有关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要开展现场督导巡查,严防死守,确保预警期间零火点。
四、露天祭祀、烟花爆竹管控。公安、城管部门加大管控力度,严禁贩卖违规烟花爆竹和不文明祭祀用品;各县区在宣传引导文明祭祀的同时,加大巡逻频次,确保重点区域内严禁出现露天祭祀火点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五、道路、工地扬尘管控。住建、城管部门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管控,加快实施破损路面、裸露地块的修复工作,采取围挡、硬化等方式,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期间,重点区域内的施工工地应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并加大城区道路的清扫频次。
六、餐饮油烟管控。城管部门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确保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使用,严禁油烟直排,对于露天烧烤行为、吹(生)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查处整治。同时,加大对露天餐饮等流动商贩的执法管理工作。
七、散煤燃烧管控。发改、市场对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劝阻,对高污染燃料进行收缴。各县区政府,对已完成“煤改洁”用户或采取推行环保炉具、环保型煤、生物质等替代措施的用户,要确保节能环保炉具高效使用。

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黄色预警)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二、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排放。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每天增加降尘作业频次。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限制三轮汽车、拖拉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等通行。

其他减排措施:严禁秸秆焚烧;严控露天垃圾焚烧;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来源:盘锦发布



“行风热线”倾情打造
“律师服务团队”竭诚为您在线维权
播出频率:FM104.2兆赫  新闻综合广播
直播:周一到周五     7:30-9:30
重播:周一到周五  16:30-18:30

敬请关注

下载“云听”“喜马拉雅”APP

搜索“盘锦新闻综合广播

104.2 温情相伴  一路有爱


来都来了 点个赞再走吧~~~


视听盘锦
关注新闻 关注民生 政策解读 应急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