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带你读懂《民法典》(二百六十五)(附视频)

政务   2024-11-25 20:58   内蒙古  




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典》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今天的《民法典》讲解到此结束!

下期再见

文稿、视频制作:桑其尔

制作:李晶晶

编辑/初审:萨其拉

复审:霍冰峰

终审:李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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