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

文摘   2025-01-04 09:3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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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各地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各类非法行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提供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线索。12月30日上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举行烟花爆竹“打非”举报奖金发放仪式,向7起典型案件的举报人发放奖金46万元。


为保护举报者隐私,奖金由工作人员代领后转交。


7起典型案件情况


桂阳县非法生产案
01

2024年12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郴州市、桂阳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乡镇有关人员现场核查,捣毁位于该县浩塘镇元山村一偏远果园内废弃牛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窝点”,现场查获“鱼雷炮”成品859箱、半成品3659盘、原材料25袋,现场控制协助生产人员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20万元。


浏阳市蕉溪镇非法生产案
02

2024年12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蕉溪镇打非办、派出所到蕉溪镇水源村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在水源村园木岭一独立民房内发现一个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5万元。


临湘市非法生产案
03

2024年11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临湘市烟花爆竹打非办联合市公安局在桃林镇旧李村原八峰山庄内,现场突击该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制品点,抓获非法加工人员22人,收缴非法生产成品鞭炮(摔炮)1450件,带药未打包半成品摔炮3372盘,氯酸钾21千克、红燐200千克、混合烟火药约20千克,价值约7万余元。案件已移交公安立案查处。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5万元。


攸县非法生产案
04

2024年11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皇图岭镇政府在皇图岭镇新乐村查处2处烟花非法生产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生产摔炮成品535件,半成品312盘,原材料工业高氯酸钾1包、烟花爆竹用铝镁合金粉3包、硫磺18包、石灰粉180包。目前已行政拘留8名作业人员,刑事拘留1名主犯,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5万元。


浏阳市美乐烟花违规生产案
05

2024年4月30日,举报人向浏阳市打非办提供线索:浏阳市美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疑似生产违禁产品湘30。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8万元,并停产整顿。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5万元。


长沙县㮾梨非法运输案
06

2024年11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㮾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物流办)及㮾梨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某物流园内查获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车内装载礼花弹2箱(18个6寸礼花弹)、烟花4箱,预计发往上海地区。目前㮾梨派出所已将该车扣留并对司机问询,调查正在进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3万元。


 醴陵市非法运输案
07

2024年1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醴陵市金马出口花炮厂在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普通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到外地售卖。枫林镇政府联合属地派出所设卡拦截,查获一辆无安全资质、无正规手续、满载烟花爆竹的柜式货车,车上非法装载烟花爆竹共计419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3万元。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生产、运输、存储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

发生挤压、碰撞、摩擦

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都具有高危属性

当前

烟花爆竹行业已进入产销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加强安全防范十分重要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收好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国家法律法规库















END


宁晋应急
宁晋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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