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相关官网发布
涟水县第二人民医院被处罚
违法事实:涟水县涟城街道常青社区村卫生室使用无医师执业资质人员独立从事为病人进行常见病诊疗工作。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同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END -
来源:信用中国(淮安)
广告|合作|爆料|求助
18915132672(微信同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涟水地区最值得关注的微信
免责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涟水在线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