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深入人心的观念了
请谨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借口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下面让我们来看三起最近查获的案例
9月8日凌晨2点10分许,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延安路与通甫路口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执勤人员对一辆出租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酒精检测棒赫然亮起了红色,执勤人员闻到车内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气。面对交警,出租车驾驶员说话含糊不清,明显是喝“高”了,但是他还是声称自己只是喝了点啤酒,交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该名出租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8mg/100ml,涉嫌醉驾,交警询问其醉酒后驾车出行这是要去哪里?该名司机称,自己开车去买酒。
交警第一时间将其带到医院抽血检测。抽血检测报告最终显示,该名驾驶员血液样本内乙醇含量为22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厉处罚。
“好朋友”同桌共饮后,本应该相互劝诫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这“好兄弟”非但没有相互提醒,反而双双抱着侥幸心理,分别酒后驾车离开,结果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查获,聚会点硬生生从酒吧挪到了交警队。
8月31日晚,交警支队四大队在翔宇大道静园路设卡查酒驾。凌晨3时50分许,在一桌上刚“畅饮”完的季某与朱某某驾车途径设卡处一前一后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朱某某体内酒精含量6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季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带至一分院抽血备查;经民警初步了解,前一晚季某、朱某某与朋友相约在市区某酒吧喝酒,结束后,两人都自己开车,途径翔宇大道静园路一前一后都被查到。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9月8日23时44分许,沈某某驾驶苏N8***7小轿车行驶至长深高速1832公里900米处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休息,被路过的热心市民举报,随后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立即安排巡逻民警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驾驶员坐在隔离护栏外,意识模糊,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过询问得知,沈某某于当日晚些时候在宝应与朋友喝了三两左右52度的白酒,一直喝到八点多酒局结束,随后从宝应上高速,行驶至长深高速1832公里900米处因酒精作用,困意袭来,导致无法继续行驶,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休息。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显示为155mg/100ml。
后民警将其带至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取血液备检,经专业机构鉴定:沈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8mg/100ml。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时间:9月7日
地点:安澜路丹山路路口
姓名:朱某
车牌:苏H****0小型汽车
呼气数值:172mg/100ml
时间:9月8日
地点:翔宇大道静园路口
姓名:高某
车牌:苏H****3小型汽车
呼气数值:49mg/100ml
时间:9月7日
地点:环宇路
姓名:刘某某
车牌:苏N9***S
呼气数值:23mg/100ml
时间:9月5日
地点:楚盐路盐南大道交叉口
车牌:苏H268**
姓名:秦**
呼气值:59mg/100ml
时间:9月10日
地点:淮安区350省道22公里540米
姓名:郭某
车牌:苏H0***G小型轿车
呼气数值:192.7mg/100ml
时间:9月9日
地点:淮三路
车牌:无号牌三轮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盛某
呼测数值:61mg/100ml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
为生命砍价!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上有老下有小,酒后不要开车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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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行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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