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这份“春节法治大礼包”请查收

政务   2025-01-24 14:52   青海  





爆竹声中辞旧岁,春暖花开又一年。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和家人们在一起吃团圆饭。在娱乐欢聚的同时,这些法律问题也值得注意。



红包篇


叔叔婶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小帅,新春快乐 这是给你的红包。


小帅,妈妈帮你把红包先收着。


每到春节,孩子们拜年送出祝福的同时,总能收到压岁钱,多数孩子的压岁钱最终以一句“我先给你存着”的理由“上缴”给了家长。在法律概念中,此类压岁钱的性质属于“赠与”,受赠人就是这些小朋友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朋友们对自己的压岁钱享有所有权。但孩子的金钱观和消费观并非一蹴而就,对于已经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超出其认知以外的大额消费,家长还是应当注意及时干预教育,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饮酒篇


我今天开车来的,就不喝了。

不行,你必须得喝,咱们好不容易见一面。


过年少不了和亲戚朋友的各种聚会,难免会在聚会上小酌一番,但注意劝酒要有分寸。强迫他人喝酒或者因劝酒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购物篇


老板给我来点年货。

好嘞,拿好。


哎,老板,你给我拿的是假货吧,这牌子不对啊?


春节来临,家家户户都赶着采买年货。若是在购买年货时发现有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虚假宣传、隐瞒真相等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全额退款,还可以要求原价的三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烟花篇


姐姐,我们一起去放烟花吧,你看那有个柴火堆,咱去那放吧。

不行不行,放烟花要远离火堆、煤气等易燃的地方,注意安全。


我们常在烟花爆竹声中迎来新年,恭贺新春。但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具有危险性,因此我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种类,在合理的地点、时间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二百三十九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法律知识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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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安乐的新春佳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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