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滨州市冯家镇就发生了一起因猜忌和嫉妒引发的惨案。
这天,民警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一名男子用很平静的语气报警告诉警察:“我老婆外遇了,我把我老婆的眼睛挖掉了,你们来抓我吧!”
当民警到了事发现场——在冯家镇通往县城的一条偏僻道路上,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毫无疑问,正是这名男子生生将妻子的眼睛挖了出来。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名男子对枕边人下此毒手呢?
刘芝花和李新成是冯家镇上一对普普通通的夫妻,他们两个生了一个长相漂亮的儿子,叫李健。案发这一年,李健已经17岁了。
能干的刘芝花开了一家双星鞋店,鞋店开了很多年,都是刘芝花在一手打点,不仅采购进货、记账,还负责接待顾客,她热情的接待引得许多顾客的好感和光临。
反观这家的丈夫,就没有什么特点,挣的钱没有妻子多,为人也不像妻子那么开朗热情,就像是妻子身后的影子。
如果李新成的性格就像他给人的印象一样就罢了,偏偏李新成这个人非常的大男子主义,他一方面离不开漂亮能干的妻子,另一方面又嫉妒妻子获取的成就,还经常猜疑刘芝花有外遇,两人也经常因此而吵架。
因为李新成猜疑妻子有外遇的事情,刘芝花还曾经跟他提起过离婚,但是大男子主义的李新成根本不能忍受自己被妻子提出离婚。
就这样,两人的摩擦持续了一年多,这些郁闷和嫉恨的情绪积累得久了,李新成终于忍不住了,开始露出他的真面目。
那天下午,李新成跟刘芝花说带她去县城买化妆品,刘芝花本身就是一个爱美的人,就答应了。
刘芝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他在开玩笑,说:你要什么?
随后,李新成拔掉摩托车上的钥匙,剜出了刘芝花的左眼,此时刘芝花只能疼得在地上打滚。
报完警的李新成却还不停手,将刘芝花的另一只眼睛也挖出来了。刘芝花虽然有反抗,但是因为痛到没力气,只能生生地忍受着丈夫这惨无人道的暴行。
在作案这天上午,李新成还拿走了鞋店里的钱,去了母亲家。
当他选择犯罪的那一天,他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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