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元,1965年出生于浙江宁海。现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社科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副秘书长。本文发表自2014年。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引言中说:“在长远,我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在短期,我们就是自己所创造观念的俘虏。”20世纪影响世界最大的两位经济学家当数凯恩斯和哈耶克。他们之所以影响巨大,就在于思想的力量。哈耶克于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其一生研究涉略政治学、哲学、法学、伦理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其影响远远超越经济学。其中影响最为广泛的著作是一部政论小册子,那就是《通往奴役之路》。这部著作虽然出版于1944年,但仍然有其现实意义。不过,迄今为止,读者对此书仍然褒贬不一,立场对立。对于一位知识人,不论其意趣和倾向如何,略知此书应当已经成为必要。当时的流行观点是:纳粹主义是欧洲自由主义的最后一根稻草;欧洲的“社会主义”(当时指的是种种集体主义)则与民族社会主义无干,最终将在与欧洲自由主义的对决中完胜。哈耶克以惊人的洞察力,感悟到欧洲的自由主义与民族社会主义势不两立,但欧洲的“社会主义”却与民族社会主义同源。因而哈耶克起而反对当时流行的观点。在上述背景下,哈耶克向他所在的伦敦经济学院的院长贝弗利奇爵士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其中就表露了自己的这一观点。哈耶克在备忘录中写道:“民族社会主义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运动,其指导思想是从俾斯麦时代后半期以来在德国已经稳稳扎根的反自由趋势的最终果实。”哈耶克接下来解释,“人们总体上没有看清民族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与民族主义团体的结盟,这些团体代表大工业和大地主的利益。但这些团体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也部分误解了民族社会主义运动的性质(正如他们后来失望地发现这一点),还部分因为很多资本家受到社会主义思想的强烈影响,对资本主义缺乏坚强信念,不足以问心无愧地去捍卫资本主义。而且德国的企业家阶层表明是非常短时的,因为他们与明显表现出反资本主义趋势的运动结盟。”《通往奴役之路》主要成书于1941年-1943年。它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44年3月在伦敦由劳特里奇出版社顺利出版,而且出版后一炮打红。该书的观点也得到了哈耶克在经济学专业上的对手凯恩斯的背书。当时凯恩斯在去布雷顿森林会议的途中,他读过这本书后,于1944年6月28日写信给哈耶克,高度赞扬他的力作说:“亲爱的哈耶克,我在旅途中有机会把你的著作好好读过了。照我看来,这部著作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在这部著作里,你把所亟须说的话说得这样好,我们都应该感激你。当然,我不能全部接受你关于经济方面的学说,但是,在道德方面和哲学方面,我却全然同意你在这部著作里所说的。对于这些学说,我不仅是同意而已,并且深深受其感动。”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一语道破英国人与德国人一样,正在走同一条道路。差别在于,英国人在走上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德国的人当时已经是走到一条“奴役之路”。那么哈耶克所指的“通往奴役之路”到底是一条什么道路呢?那是一条通往极权主义之路。哈耶克认为,英国人正在走向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而德国人已经被极权主义奴役,这两种态势都与两国知识精英中的种种集体主义思潮所发挥的长期不良作用有关。哈耶克后来自己承认,该书“关注一个瞬间,完全针对英国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在他们的头脑里似乎有着一种想法,以为民族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而只是某种可憎的东西。于是,我试图对他们说:‘你们和他们一样在走同一条道路。’”很明显,哈耶克成功地唤醒了众多的英国知识分子。哈耶克在书中警告并论证了,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观念趋向于导致极权主义。在书中,哈耶克采取开宗明义的方式,把第一章的标题取名为“被离弃的道路”。这是一条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的道路,也是代表西方文明的道路,但正在被英国人和欧洲大陆离弃。哈耶克在书中指出,他出书年代的欧洲“社会主义趋向,不仅对不久的过去,而且对西方文明的整个演进过程意味着多么鲜明的决裂,……我们正在迅速放弃的不仅是科布登和布赖特、亚当·斯密和休谟甚至洛克和弥尔顿的观点,而且是在基督教以及希腊人和罗马人奠定的基础上逐渐成长起来的西方文明的显著特点之一。不仅是19世纪和18世纪的自由主义,而且连我们从伊拉斯谟和蒙田,从西塞罗和塔西伦、伯里克利和修昔底德那里继承来的基本的个人主义,都在逐渐被放弃”。正如德特马·多林博士在中文版导言中所总结的那样,哈耶克把19世纪前半叶以来的这一历史发展理解为人们在走下坡路。更有甚者,19世纪前半叶以格拉德斯通、科布登和布赖特为代表的英国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并不构成下坡路所由开始的高台,影响人们走向极权的思想源头还要更早。哈耶克在1956年美国版《通往奴役之路》中道明了他这本书所要证明的核心内容:“我在这本书中想要证明的,并且英国的经验使我更为坚信不移的事实是,(欧洲)社会主义计划所引起的难以预料但又不可避免的后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如果再贯彻这种政策,肯定会让极权主义势力得手。”哈耶克明确强调,在欧洲“要想实行社会主义(意指集中种种集体主义,尤其是与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的体制),肯定要采用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并不赞同的方式”。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种种集体主义,其目标往往十分伟大,常常与自由主义的目标相同,但是一个关键差别在于:集体主义者为了目标往往不择手段,不惜泥沙俱下、玉石俱焚,而自由主义者往往要求其目标和手段均需要与自由兼容。根据哈耶克的分析,政府干预往往会导致更多干预、甚至全面控制个人生活的必要性,从而导致加强政府干预,甚至全面控制个人生活。有关“干预螺旋”问题,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写道:“指挥一切经济活动的当局,将不仅控制那种只牵扯到次要事情的我们那一部分生活,它将控制用于我们所有目标的有限手段的分配。而任何控制一切经济活动的人,也就控制了用于我们所有目标的手段,因而也就必定决定哪一种需要予以满足和哪一种需要不予满足。”他指出经济控制不会停留在局部环节:“经济控制不仅只是对人类生活中可以和其余部分分割开来的那一部分生活的控制,它也是对满足我们所有目标的手段的控制。任何对手段具有唯一控制权的人,也就必定决定把它用于哪些目标,哪些价值应得到较高的估价,哪些应得到较低的估价——总之,就是决定人们应当相信和应当争取的是什么”。而集中计划则“意味着经济问题由社会解决而不由个人解决,而这就必然也要由社会,或者更确切地说,由社会的代表们,来决定各种不同需要的相对重要性”。所谓“社会的代表们”,应该是指那些政府官员还有国有企业。从其上下文来看,所谓“代表”,就是用他们的偏好来替代你个人的偏好,用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来包办个人的经济事务。既然政府对经济采取控制,就会越控越多,甚至拓展到个人和政治领域,多数最初赞成政府控制者对政府越来越不满,这也是常理了。因此,哈耶克在书中指出:“我们逐渐放弃了经济事务中的自由,而离开这种自由,就绝不会存在已往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哈耶克在书中反对欧洲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倾向,首先是反对那种“热式社会主义”倾向。哈耶克在书中所指出的“热式社会主义”,是指集中经济计划加公有制的体制,近似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做法。至于“冷式社会主义”,大致是指其他种种带有集体主义情结的思潮。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认为,在欧美国家,“热式社会主义”几乎已经被完全抛弃。时过境迁,既然“热式社会主义”在欧美已经是明日黄花,它所能带来的极权主义威胁似乎就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哈耶克在1956年序言中还解释了为什么《通往奴役之路》这么有生命力和吸引力。这是因为还存在其他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都倾向于让人们走上一条“通往奴役之路”。他的《通往奴役之路》深入分析了欧洲的种种集体主义做法的弊端及其与当年欧洲的极权化的关联。正因为如此,他把这种发展趋势称为“通往奴役之路”。在1976年版序言中,哈耶克提示说,“社会主义”一词的涵义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在他写作《通往奴役之路》时,“社会主义”毫不含糊意指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集中经济计划的体制。现在“社会主义”变成主要意指通过税收和福利国家制度进行广泛的收入再分配。后一种形式倾向于导致的“奴役”后果要更慢、更间接和更不完全。但是哈耶克相信,导致的最终效应倾向于非常相同,尽管导致这些效应的过程与书中描述得相当不同。确切地说,时过境迁,“通往奴役之路”的趋势目前仍然在世界各国存在,但导致这一趋势的种种集体主义思潮和做法的内部结构则有所改变:虽然纯粹集中经济计划加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的体制基本上被各国纷纷摒弃,但是其他形式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做法仍然大行其道。具体可见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的阐述,他对纯粹计划经济之外的三种观念和做法提出担忧:一是“新专制主义”,二是福利国家,三是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有关新专制主义观念和做法,哈耶克提到,这已经变成一个既成事实。哈耶克指出,英国的这种专制主义,是由一批心地十分善良而诚实的官僚实行的,他们真诚地相信那样做是为了国家的利益。然而这是一种十分专断的统治,它实际上摆脱了议会的有效控制。它的机制除了用于现在这些有益的目的外,也可以有效地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哈耶克还表示同意一位法学家基藤(G. W. Keeton)1952年发表的以下观点:“在今天的英国,我们正生活在独裁制度的边缘。转变将是容易而顺利的,能够以完全合法的方式完成。由于今天的政府拥有的权力的完备性,对它不存在任何真正的制约,比如一部成文宪法的条款或存在一个有效的第二内阁,使得在这个方向上已采取了这样多的步骤,与此比较起来,有待采取的步骤已算不上什么。”有关福利国家观念和做法,哈耶克在1956年版序言中提出三个看法。一是还有一种较之其写此书时更为严重的情况是福利国家政策,它们从长远看与维护自由社会不相容,其提倡者已不限于党派范围。二是在欧美,以福利国家的名义出现的一大堆东拼西凑互不相干的理想,已经大大取代了那里的社会主义,成为改革家们的目标。三是若想让这些理想不致产生类似成熟的社会主义所造成的后果,就必须对它们认真梳理。这并不是说它的一些目标行不通或不值得赞扬,但是存在达到相同目标的许多方式。言外之意,还存在一些可以达到相当目标的、与个人自由兼容的方式。有关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的观念和做法,哈耶克担忧,本来通过审慎地利用财政诱导便可以唤起自发的努力,却非要采用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性机构的办法。他认为,在欧美的舆论中,存在着一种急功近利的危险情绪,这会使人们选择某些虽然有可能更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却同维护自由社会不相容的方式。通过对普遍适用的法律加以调整,虽然需要的时间可能长一些,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标,而现在日益强大的趋势却是采用行政强迫和区别对待的方式,尤其是国家直接控制或建立垄断机构。哈耶克在书中指出,民主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制度,与种种集体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在他看来,社会中大量生产资料由私人所有、并由私人支配,是自由、繁荣和民主之本。看来,如果欧洲的种种集体主义倾向若要真正造福于所有人的话,仍然需要以保护好每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为其前提。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叠加,而非高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也非先于个人的权利,而是派生自个人的权利。
这样情形下的“集体主义”实际上已经是个人主义的,从而也是与自由兼容的。有关自由社会秩序是否能够建立或者维续,哈耶克特别提到这使他忍不住想起了阿克顿爵士的不刊之论:“无论何时,自由的挚友总是寥寥无几,它的胜利历来都要归因于少数人,他们同一些与他们目标不同的援军结合才占了上风;这种结合永远潜伏着危险,有时甚至会变成一场灾难。”这是可以理解的。阿克顿勋爵说的是大实话。但是从美国和英国的立宪过程可以看到,政治的妥协往往是一种必需,而它也不一定以牺牲自由为代价。“自由”和“正义”目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如果要实现每个人的梦,必然需要建立一个尊重个人权利的社会,推行原则政治,单靠一小批坚持原则思想的知识人是不行的,而是需要在不同价值取向的群体之间实现某种“共和”,也就是社会和谐,就一般和抽象的基本规则确立共识,这就是布坎南所谓的“立宪”。至于倾向于导致人们走向一条“通往奴役之路”的种种集体主义观念,估计将会长远困扰世界各国,确有必要时时对之提出警示。即便“通往奴役之路”并非必然,防微杜渐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哈耶克在书中结论部分建议:“要创造有利于进步的条件,而不是去‘计划进步’。”对于什么是“进步”这一问题,哈耶克的回答是“一项维护个人自由的政策是唯一真正进步的政策”。如果说哈耶克的全书行文总体上还过于简单化或者极端化的话,那么他书中结尾部分的忠告倒不失客观中道。无论对于他书中的观点,还是对于我国的现实政策,可以借鉴《礼记·中庸》所提倡的态度:“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朋友圈里有广告,介意的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