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
除了操心每个月还款
最重要的就是拿出一笔首付
买房资金压力还是蛮大的
能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当首付啊
当然是,可以的!
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承诺书》已至楼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信息报备。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存量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房人签订协议,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该政策2023年6月施行,信息原文👇
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307/5b0c8d70784f4926822b880e8f637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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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可计入有效公积金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是不是很方便呢
办理流程要留意看
👇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作为自有资金证明,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职工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3.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预售商品住房即时将提取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现售商品住房即时将提取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作为自有资金证明,与卖房人签订《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时买卖双方须与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注意: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载明的购房职工支取账户应设置为公积金中心的指定退款账户。
2.购房职工携带《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身份证件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即时办结相关业务手续,并按资金托管业务流程将提取资金转入存量房资金托管账户。
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为截至《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购房前期资金
且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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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取的小伙伴可以去试试
如需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
长按下方二维码
在公众号回复【公积金缴纳】
可以在全国公积金小程序
或者苏州公积金app里
查看自己的缴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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