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咸环委办发〔2024〕19号)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长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来 源:长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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